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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福利制度- "政府房"

信息来源:加拿大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: 2007年7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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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"政府房"(Government Housing)。为了保证"人者有其屋",保证低收入者也能住房,加拿大政府每年都拨款建造大批的"政府房",由政府委托专门的公司管理,以极低的价格出租,而且往往是很漂亮的大楼,什么人可以申请呢?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,但它的特殊收费方式把有钱人自动排除在外,基本收费原则是按收入的百分比交租,通常是月收入的25%至30%。如你的月收入只1000元,你只需拿出250元交房钱即可,而你住的可能是二室一厅的、三室一厅的大型公寓。但如果你月薪为10000元,就要拿出3000元交租,当然是不合算了,有这笔钱,买房都绰绰有余了。


  有一点需告诉大家,中国人申请政府房的人很少。因为凡住这种房子的多为低收入家庭,属社会底层,所在地区往往是卫生、治安状况不如其他地区,中国人往往很关心子女的生活环境,因此宁可多花点钱,也要找一个"好地区"。

  • 北京:吴淑艳
  • 加拿大留学顾问经理
  • 北京:崔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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